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4-08-12 14:02 浏览次数:次

200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已经颁布,并于200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5月1日后,全国各地都举办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我局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在全局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百日竞赛”活动,并对驾驶人员进行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法规知识考试。通过这次活动使我更进一步加深对“两部法规”的重要性地认识,提高了自己的业务知识水平和实际驾驶工作能力。
道路安全与每一个行人、驾驶员和家庭都有着密切的关系。该法律及实施条例的颁布,对公民的尊重以及对交通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的惩戒,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与民方便”的原则。
通过交通百日安全竞赛活动,让我清楚了“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要停车让行;当机动车行驶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遇行人横过道路,要避让。”这不仅体现了对行人的充分尊重,而且与国际上通行的规定一致,是一个重大的进步。为体现对生命的尊重,国家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基金将用于抢救车祸中的伤者。为了保障机动车驾驶人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在公路行驶的汽车驾乘人必须系安全带,否则将受到处罚款。
从以往各种交通事故案例中,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这部法律颁布和委举办《百日安全竞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行车前一定要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交通事项,严格操作规程,决不违章操作,确保安全行驶,争做一名守法司机,使我局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