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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60周年专稿】之六:强化监督管理职能 依法防治水土流失
——西峰局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综述
来源: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http://www.hw-xf.com
作者:张 鉴|hwxfzg@163.com
发布时间:2011-10-12 08:23
浏览次数:次
2000年4月,根据黄人劳字(2000)14号文《关于成立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的通知》和黄人劳字(2000)15号文《关于成立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机构、编制及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精神,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简称西峰局)与黄河水利委员会西峰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进行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并成立“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科”,配制专职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人员,主要负责黄河上中游六盘山以东、子午岭以西地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协调工作。预防监督科的成立是我局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内容的重大转变,使我们把以前以黄土高原沟壑区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为主要方向,转变为开展水土流失规律研究和区域内水土保持综合协调管理并重,使我局成为水土保持研究和综合管理单位。
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的主要监督任务是:在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领导下,在划定的范围内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管理,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协调该区域内跨省(区)跨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开发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开展宣传培训,组织调查研究,结合流域实际,稳步推进该区域内水土保持管理水平。根据十年来工作看,管理范围涉及新疆、青海、甘肃、宁夏、内蒙古、陕西、山西等七省区。在黄委会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十多年来,我局的预防监督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一、建立、健全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机构。
预防监督科建立伊始,按照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统一规划,我局抽调了技术骨干组建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科,固定了人员编制,以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建立“稳定、高效、廉洁”的执法队伍为目标,每年轮流选派预防监督工作人员参加流域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等培训班和其他相关的业务培训,充实了监督执法人员水土保持和行政执法的基础知识,提高了监督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每年在有限的经费中,分期分批配备执法、取证设备,改善办公设施及交通条件,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执法机构,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中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在我局辖区内,形成了完整的以地方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和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的执法体系。
二、开展了辖区内水土保持预防监督调研工作。
监督科自成立以来,在上级领导的支持下和辖区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科室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务实,努力工作,先后完成了《水土保持法》修改调研、《国家级重点预防保护区子午岭林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现状调查报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预防重点保护区建设成果管护调查报告》、《黄河上中游地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成果管护调查报告》、《黄河上中游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调查报告》、《西气东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专项检查报告》、《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预防监督大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十五”规划》、《宁夏扶贫扬黄灌溉一期工程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跟踪调查报告》、《宁夏石嘴山电厂4×300mw扩建工程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跟踪调查报告》、《铜川矿务局下石节煤矿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跟踪调查报告》等多项监督检查、调查(调研)任务。
这些调查研究工作,主要针对《水土保持法》修改、重点预防保护区现状及水土保持工作、重点保护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成果管护、重点治理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成果管护、大型生产建设项目 “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滥砍滥伐、滥采滥挖、陡坡开荒等人为活动造成的严重的水土流失现象,进行全面或专题性的调查研究,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操作性较强的合理化建议,为上级部门的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结合辖区内水土保持监督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对辖区内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三、在中央财政相应的经费保证下,顺利开展了预防监督工作。
作为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中央执法单位,根据每年的工作安排从技术上进行分析、经费上做了详细的预算,及时上报中央财政所需经费预算,取得中央财政的基本经费保证。由于项目的实施具备了交通工具和先进的技术手段,项目主要参加人均具有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实践经验和业务水平,具有较高的组织能力和协调管理能力,做到在技术上可行,经费预算合理,保证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开展了辖区内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根据授权,西峰局承担着甘肃东部、宁夏、内蒙古地区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职能。该区域是国家级重能源化工基地,辖区内有国家大型生产建设项目200多个,有中、小型生产建设项目1.3万个,近年来,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每年都以10%-20%的速度增加, “十一五”以来,仅国家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每年因开发建设扰动地表面积达3911.55平方公里,弃土弃渣3.12亿吨,按要求投入117.36亿元进行水土流失治理,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任务十分繁重。按照黄委及上中游管理局的部署,配合黄委及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进行黄河中游地区及西北内陆河地区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联合督察组,对水利部批复的大型生产建设项目进行了联合督察,其中有线型工程(包括铁路、公路、管线等)、点状工程(包括煤矿、电厂、石油储备库等)、片状工程(油田等), 在督察过程中,对不同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提出了具体建议和要求,规范了以上各省区内的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在督察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探索重大事项多方协商机制,参加流域各级水行政部门、生产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参加的工作座谈会等,统一协调、开展对话、研究问题,共同促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通过多年来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共开展345个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涉及晋、陕、蒙及甘、宁、青、新等七省区。使我们进一步掌握了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提高了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推动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从目前督查的项目看,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开展率由25%提高到了68.9%,水土保持监测开展率由29.4%提高到了82.4%,水土保持监理开展率由24.7%提高到了78.2%,各项工作都迈上了新的台阶,也使我局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走向了规范化,步入了稳健轨道。
(二)完成督察资料的整编及督察公告。
在完成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同时,注重资料的收集及整编,共完成345各大型生产建设项目11卷228份资料的整编存档工作,对所涉及到的项目范围、项目级别、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审批时间、水土保持方案执行情况等资料,按不同类别进行了归类、建档和入库工作,初步形成了西峰局辖区内的生产建设项目数据库,对以后的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方便。近年来,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对督察的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告。
(三)积极开展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根据水利部水保﹝2007﹞407号《关于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黄河流域青海、甘肃、内蒙、陕西、山西、宁夏各省、自治区积极组织、认真贯彻,通过检查发现,按照专项行动各阶段的要求,对本区域内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处理,根据各项目建设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分级进行了处理,对于造成水土流失危害大,整改措施不得力的项目,上报流域机构处理,2008年甘肃省的平定高速公路工程、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3Χ300MW自备电厂、长庆油田采油二厂油田建设、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生产项目等4个项目,青海当顺水电站、省道西久公路拉脊山隧道、青海奥凯煤业、西宁至格尔木铁路复线工程等4个项目,两省上报8个违法违规项目为典型水土保持违规项目,我局监督科对以上项目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复查,确认了以上项目的违法违规事实,并对整改措施进行了核定,确认平定高速公路工程、长庆油田采油二厂油田建设项目、青海当顺水电站基本没有整改措施,随后上报水利部通报批评,2009年根据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安排,又对以上项目进行了核查,同时上报了水利部。
2006年,我局水土保持督查部门会同庆阳市水保局、西峰区水保局,对于庆阳市自来水公司上水工程造成的重大水土流失危害进行了调查、取证,同时与当事方进行了多次协商,要求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造成更加严重的水土流失,由于处理及时、方法得当,遏制了此次水土流失事件进一步蔓延,保护了下游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行政干预严重,地方查处难度大,跨流域水土流失事件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情况下,发挥流域机构的职能作用,可以取得较好成效,通过多次辖区内人为水土流失案件的查处,不但锻炼了我们的工作能力,而且提高了我们的执法水平,得到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好评。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预防保护。
2011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该法明确了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的原则,也明确了流域机构的执法地位,对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种状况,我们首先从宣传工作入手,在宣传中,我们将平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坚持“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领导、面向开发建设单位;坚持“四个结合”,即深度和广度结合,对内和对外结合,经常和集中结合,一般和重点结合;坚持在执法中宣传,在宣传中执法。十多年来,我们一直坚持水土保持宣传日、周、月活动,不断创新形式和手段,加大投入,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有较大影响的宣传活动。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树立宣传碑牌、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版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使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大增强。
十年来,共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土流失治理形势紧迫》、《新水土保持法凸显四大亮点》及《全民携手共建秀美山川》等单行宣传材料86000余份,制作大型彩色宣传展版40张,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回顾过去,我局辖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硕果累累,成效显著;展望未来,我们倍感形势严峻,任重道远。为了很好地履行水土保持法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我们要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依法办事,为此,我们今后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重点是:
(一)强化预防保护,依法行政。由于水土保持事关国计民生,是农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为此,一定要把水土保持真正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认真抓紧抓好。要有效地遏制水土流失和生态的恶化,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搞好预防保护和监督执法工作,把预防保护、监督执法和管理工作放在水土保持工作的首位。我们监督执法人员要带头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对那些有法不依,严重干扰《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的,必须坚决制止,并追查处理。通过广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和观念,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舆论气氛,建立一支精法律、懂政策、善管理、能打硬仗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队伍,依法对辖区内的水土保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确保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
(二)加强部门协调,落实三同时制度。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逐步深入,大规模资源开发建设项目越来越多,特别是公路、铁路、煤炭、开矿、石油天然气等基础能源的开发和城镇建设迅猛发展,极易造成严重的人为水土流失。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中的“三同时”制度,通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协调发展,全面履行“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
(三)强化执法检查,巩固已有成果。坚持经常性的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是巩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成果的有效手段。我们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特别要注重在开展监督执法试点和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各级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强监督执法检查,这将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内容要求,全面提高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平,并把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扎扎实实地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巩固水土保持治理成果。
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成绩,努力做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张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