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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拟公开政务5年 从乡镇到省政府全面公开

来源:人民网 作者:彭波 发布时间:2004-03-26 22:15 浏览次数:


  人民网兰州3月26日电 记者彭波报道:为方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加强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为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对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保证,甘肃省政府日前制定了《甘肃省人民政府机关政务公开实施方案(试行)》,即日起实施。

  《方案》规定,属于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八项:(1)省政府及各部门的机构 设置、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办事依据以及对社会的服务承诺、对投诉的追究和处理情况;(2)省政府设定和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3)报请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4)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制定的非密级规范性文件,特别是需要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的政策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5)省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的可以向社会公开的重大事项;(6)省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及执行情况;(7)省级财政预算、决算执行情况;(8)省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等。

  关于政务公开的形式,《方案》规定,政府出台有关重大政策、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事前将组织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咨询或举行公开听证会,建立重大决策咨询制度和公开听证制度;另外,《方案》还确定了会议公开、媒体公开、文件公开等公开形式。

  甘肃省从1998年开始在乡镇部门实行政务公开,主要对老百姓关心的问题进行公开,如各项收费、收费标准、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等问题,采用公开栏公示。2001年开始,甘肃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文件,县级以上部门推行政务公开。2003年,在市州地一级政府,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并确定教育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国税局、环保局5个省直部门作为试点单位。同年6月在平凉召开了甘肃省政务公开的现场办公会,总结推广经验。2004年,甘肃省直部门开始推行政务公开,出台“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新闻发布制度”等若干个制度。目前有1/3的部门已做到了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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