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 发布时间:2023-09-07 15:23 浏览次数: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黄河保护法,根据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关于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安排部署,8月31日至9月6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巴彦淖尔盟、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水务局及项目涉及县、区、旗水务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呼和浩特新机场项目等4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新矿内蒙古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长城三号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
检查组查看了项目建设现场,检查了项目水土保持组织管理、弃土(渣)场专项设计、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等相关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和监理监测工作情况汇报。检查组认为,各项目建设单位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并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并下发了检查意见,要求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认真核查落实整改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工程水土保持工作。
西峰局按照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在检查开展前,研究熟悉项目水保持方案,明确了现场检查重点部位,提高了现场检查针对性,结合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对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提前把控,为检查组开展现场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利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对项目重点部位水土流失情况进行了拍摄采集,提高了监管专业化水平和现代科技手段应用能力,同时在监督检查现场会议上开展水土保持法、黄河保护法等法规政策宣讲,提升了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政策法规的认识;检查结束后,西峰局积极追踪项目整改情况,并做好后续督查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