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04-04-06 22:17 浏览次数:次
据了解,按照省政府2003121号文件精神,凡由省科技厅负责拨付科学事业费的机构,均属于本次改革的范围。其中,对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分类改革,分类的原则包括:公益类研究和应用开发并存,或以提供公益性服务为主的科研机构,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且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整体或部分进入企业;主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或提供公共服务、无法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确需省上支持科研机构,仍作为事业单位,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运行和管理;研发能力不足,但能面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的,要转制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主要围绕行业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转制为业务类事业机构,不再纳入自然科学研发机构序列进行管理;对既无科研能力,又无面向市场能力,且每年未承担科技发展工作任务的科研机构,要予以撤并。
此次改革涉及省内50多家科研机构的5000余人,其中在职职工约3000人,离退休人员约1000人。根据会议部署,转制或改制的省属开发类科研机构在职职工,2004年12月31日前仍继续享受科研事业单位各项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省属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实行全员聘用制。在转制或改制完成后,科研机构将继续保留原设的技术认证、质量监督、产品检验的牌子,继续承担政府交给的认证、质监和检验任务,由转制或改制科研机构进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