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3-09-11 23:33 浏览次数:次

根据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工作安排,西峰水政监察大队业务工作全面启动。9月10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直属西峰水政监察大队在总队派员带领下,赴宁夏开展水政监察工作。11日,水政监察人员会同自治区水利厅及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对 “石嘴山水文站附近有单位向黄河河道倾倒垃圾”的群众举报进行了现场调查,并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石嘴山市水务局、防汛办等有关领导进行了座谈,形成了调查报告并上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水政监察总队。11日下午赶赴中卫县,对管辖范围内的黄河河段自上而下开始了河道巡查工作。
(西峰水政监察大队)
附录:黄河生态网有关本次调查的报道:
我局首次组织四个水政监察支大队在管辖范围内开展河道巡查和基本情况调查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首次组织四个水政监察支大队开展黄河 上中游流域管辖范围内河道巡查和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为了加强流域机构水行政执法力度,适应目前黄河治理的新形势和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去年黄委根据黄河上中游流域水行政管理与执法的特点,正式批复我局成立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直属四个水政监察支、大队,明确了各支、大队的执法范围和职责。2003年8月20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直属四个水政监察(水土保持监督)支队、大队在西安正式成立,从组织上健全完善了水行政执法队伍,这标志着黄河上中游水行政管理工作由被动管理向管理与执法相结合转变,由单一的水行政管理职能向发挥局属四个支大队的作用转变。我们以此为契机,针对黄河上中游流域点多、线长、面宽、量大,任务繁重,辖区范围内水事关系错综复杂、水事矛盾和纠纷多发的实际,同时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特点非常突出。在对全体水政监察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规范化训练的基础上,结合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河道巡查报告制度》的要求,首次组织四个水政监察支大队,于9月6日至9月底,开展为期20天的黄河上中游流域管辖范围内河道巡查和基本情况调查工作。
鉴于本次调查为我局所属四个支、大队第一次行使水行政管理与执法职能,同时兼顾执法巡查和河道基本性调查双重任务,工作涉及点多、线长、范围大、任务繁重。因此,分成四个工作小组,各调查小组分别由水政监察总队派员带队和指导,各支、大队选派水政监察人员参加。调查的范围,根据各水政监察支、大队管理和执法的范围与职责,开展黄河干流河道和支流河道的调(巡)查工作。既晋陕蒙接壤地区水政监察支队,负责黄河干流石嘴山水文断面至天桥水电站河段;负责跨省(区)重要支流的窟野河、皇甫川干流;绥德水政监察大队,负责黄河干流天桥水电站至禹门口河段;西峰水政监察大队,负责黄河干流下河沿水文断面至石嘴山水文断面河段;负责跨省(区)重要支流的泾河干流;天水水政监察大队,负责黄河干流河源至下河沿河段;负责跨省(区)重要支流的湟水(含大通河)、渭河(耿镇桥以上)干流。
调查的主要内容和重点,一是河道建设项目,主要是已建或在建的跨河、临河、穿河等。包括提防、河道整治、围河造地工程的数量、分布及其对黄河行洪是否影响等情况;二是取水工程,主要包括流域地方发证的或没有发证的新建或已建的取水、退水口工程的数量分布等基本情况;三是河道采砂,主要包括河段的采砂情况及管理状况以及其它涉及黄河防洪水的水事活动等。调查的方式,采取座谈与实地查看相结合,调查具体项目与了解全面情况相结合的方式。调(巡)查工作要求做到沿黄每个市(县、区)进行逐一调研,项目要逐一落图、登表,违章违规项目要现场纠正,重大问题及时上报。现场调(巡)查结果要及时形成调查报告,图、表齐全的初步成果。
我局十分重视本次调(巡)查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与调查工作大纲,落实了分工责任,拨出了专项经费。同时提出了严格要求。要求参加调查的所有人员:一是要尽快熟悉工作环境、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二是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管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公正廉明,公开高效;三是掌握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方法,做到相互协调配合,提高工作的质量与效率。通过首次全面系统地调查,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收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为今后做好流域水行政管理与执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撰稿人:赵 平 张孝亲 杨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