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河生态网|http://www.hw-xf.com 发布时间:2010-05-12 17:15 浏览次数:次

为了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5月10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石嘴山市水务局等单位,对《国电大武口电厂“上大压小”(2×300MW级)热电联产机组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该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境内,工程建设2×300MW级燃煤供热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工程总投资24.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区、施工生产生活区、贮灰厂区等。工程于2009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10年年底建成投产,总工期20个月。
通过查看现场、翻阅资料、听取汇报、询问、座谈等方式进行全面检查,督查组认为,该项目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主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同时委托具有资质的监理、监测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工作。督查组同时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加快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二是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增加临时防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的水土流失;三是对存在设计变更的,及时履行变更手续;四是及早委托具有水土保持评估资质的单位开展技术评估工作,做好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