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河生态网|http://www.hw-xf.com 发布时间:2010-05-17 17:39 浏览次数:次

5月13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西峰治理监督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局、灵武市水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槽村煤矿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该工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宁东煤田河东规划区的鸳鸯湖矿区内,是国家批准的矿区中的矿井之一。井田地质储量10.4亿吨,可采储量5.9亿吨,生产能力每年600万吨,服务年限70.2年,工程总投资16.4亿元。
督查组对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通过查看现场、翻阅资料、听取汇报、询问、座谈等方法,对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检查,督查组认为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项目前期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基本能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水保措施。但对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还存在水保监理、监测工作开展滞后,施工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针对问题督查组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管理程序,增加临时防护措施,尽量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二是按设计要求,进一步规范排矸方式,并及时对排放矸石进行整治、覆土;三是加快植物措施实施进度,并做好边坡防护;四是加强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同时做好水土保持档案资料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