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河网·黄河报 发布时间:2004-02-27 08:47 浏览次数:次
在黄河全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李国英:求真务实 反腐倡廉
同志们:
为了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委党组决定召开全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
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极端重要性,深刻阐述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基本内含、内在关系,要求全党同志紧密联系加强和改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的实际,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求真务实,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真贯彻倡导的科学精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具备的政治品格。我们党一贯倡导求真务实。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党80多年的历程充分表明,求真务实是党的活力之所在,也是党和人民的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之所在。什么时候求真务实坚持得好,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就充满朝气和活力,党和人民的事业就能顺利发展;什么时候求真务实坚持得不好,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就缺乏朝气和活力,党和人民的事业就受到挫折。”各级党组(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坚持求真务实的极端重要性,自觉地在各项治黄工作中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扎扎实实地全面推进“三条黄河”建设,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而奋斗。
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治河新理念的迫切要求。2004年全河工作会议上,委党组遵循水利部党组的治水新思路,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为指导,对黄河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思考,提出了“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理论框架。这是一个具有有机联系的系统工程,涉及水利、自然、政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诸多自然和社会科学学科,实现这个宏伟目标,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在前进的道路上将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挑战,越是任务重、困难多,越需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越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脚踏实地、扎实苦干。
在“三条黄河”建设中,我委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保持勤政廉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治黄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做出了贡献。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单位工作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够,进取心不强,“等、靠、要”的思想仍然存在。甚至对已形成的决议,贯彻执行不坚决,致使一些问题的解决错过了有利时机,到头来还要花费更多的力量解决它。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个别单位和少数领导干部身上,但影响了我委的良好形象。各级党组(委)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胡锦涛总书记讲话中指出的当前存在的十种不求真务实的表现,查找自身在求真务实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加强思想教育、抓好工作落实、建立健全制度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弘扬求真务实之风,必须形成干实事的氛围。干实事,就是要脚踏实地地、扎扎实实地干,把工作和事情做细做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只有抓实干、埋头苦干,才能达到预期的工作效果,取得治黄事业的成功。
二、以求真务实精神和作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级党组(委)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水利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紧紧围绕治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强化监督,坚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建立健全与黄河治理开发和管理现代化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全面推进“三条黄河”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1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中纪委三次全会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实际重申“四大纪律”(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八项要求”(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是对党的纪律的高度概括,是对近年来中央出台的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重要整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针对性强,简明扼要,便于记忆,能够帮助广大党员干部更好地牢记党的宗旨,更好地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作为今年我委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党组(委)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深刻认识严格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按照中央和水利部党组的要求,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教育,使广大领导干部都能熟读牢记、入脑入心,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和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八项要求,做廉洁自律的表率。八项要求是四大纪律的细化,也是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在廉洁自律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是每一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也是领导干部的立身立业之基。群众对领导干部是要听其言、察其行的。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始终做到清正廉洁,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才能有影响力和号召力,才能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把各项工作做好。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按照八项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看自己哪些方面做到了,哪些方面没有做到,做到的就继续坚持,违反的要立即改正。要特别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他们提高警惕,严格要求自己。要把检查对照的过程作为党性锻炼的过程,从细微处入手,时时处处慎权、慎欲、慎微、慎独,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本色,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起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形象。
各单位要继续把查办案件摆在重要位置,紧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认真梳理重要案件线索,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以严肃法纪。要坚持纠、评、建并举,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推动创建“文明窗口”,同时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移民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截留挪用,侵害百姓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各级党组(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也要注意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一定要把精力放在求真务实上来,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务实事、求实效,不隐瞒问题,不粉饰太平。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2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
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一是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要筑牢基础,加强对一把手进行理想、信念、宗旨的教育;要健全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施权行为的程序化管理,严格制度规范,使其滥用权力“不能为”;要建立具有强大约束力的事前监督与事后惩罚机制,使想腐败的人望而生畏“不敢为”;要继续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和廉政承诺、廉政情况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离任审计等制度,使一把手对腐败“不愿为”。同时要把 “生活圈”、“社交圈”列入监督的范围。
二是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的监督。重点是加强党内监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那里。各级党政班子要充分认识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重要性,自觉接受监督,切实维护监督;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要完善监督机制,健全党政领导班子内部相互监督机制,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三是切实加强对下级的监督。强化各级党组(委)的监督责任和意识,把上级组织检查下级组织的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将监督寓于日常的领导、管理活动之中。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因主要领导管理不严、监督不力而导致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要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坚持把监督贯穿于干部管理全过程,完善党的各项组织制度,抓好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廉述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制度,健全和完善纪检组(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谈话制度,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
四是切实加强民主监督。要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和公用事业办事公开制度,畅通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要建立民意反映、重大事项公示等制度,形成人民群众监督的“绿色通道”和快速处理机制。要完善举报制度,强化信访监督,切实保障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质疑申诉权。
各级单位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强化对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特别关注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进一步加强工程稽察、执法监察和审计监督,防止“工程上马、干部落马”的腐败现象出现,努力实现“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工程优良、干部优秀”。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等四项改革,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等制度,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不断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深度。
3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这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要求,是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各级党组(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这个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
各级党组(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进一步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筑牢求真务实的思想基础。要把正面激励、严格管理与爱护干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大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让党员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丢、精神支柱不垮。要用身边最生动、最亲切、最感人、最能起激励作用的先进典型引导和鼓舞广大干部,形成一种“学典型、赶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坚持“严”字当头,从小事小节抓起,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教育、提醒和诫勉。
各级单位要密切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系统配套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使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要认真进行梳理,已经过时的要停止执行,有明显缺陷的要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和配套办法,需要创新的要大胆创新。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学习制度、调查研究制度、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等,为坚持求真务实提供制度保证。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守原则、讲公道、扬正气,把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埋头苦干的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使工作上不思进取,作风上漂浮或者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批评和惩戒。对那些不能求真务实、经过组织教育和帮助又不愿意改正、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要坚决从领导岗位上调整下来。
三、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组(委)一定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以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到新水平。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各级党组(委)必须始终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紧扣“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纳入整体工作格局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做到一手抓黄河治理开发和管理现代化、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负总责、亲自抓,管住班子,带好队伍,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良倾向要敢于批评,对消极腐败现象要敢于抵制,对违纪违法行为要敢于查处,对不正之风要敢于纠正,带头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切实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去。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腐败问题屡屡发生,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强烈的正义感,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秉公执纪,对腐败现象决不姑息迁就,始终保持着一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的赤诚之心,始终充满着一股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冲锋在前的斗争勇气,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定不移地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各级党组(委)要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定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纪律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以纪履行职责,特别是查处大案要案遇到困难和阻力时党政主要领导要态度鲜明,坚决支持,做他们的坚强后盾。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 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充分信任,从政治思想上、工作安排上多给予关心、认真落实中央和水利部关于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政治、工作待遇。要加强干部交流,增强纪检监察队伍的活力,对做出突出成绩、年富力强的纪检监察干部,该表彰的表彰,该提拔重用的提拔重用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同志们,面对黄河治理的繁重任务,全委上下一定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全面推进“三条黄河”建设,“维持黄河健康生命”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