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 竿 发布时间:2006-03-09 12:26 浏览次数:次
2005年,我局在农村帮扶工作中,认真贯彻中央、甘肃省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帮扶工作责任制,积极实施“321”帮扶工程,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劳动力培训输转、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及北部山区抗旱救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贡献。为此庆阳市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我局“2005年农村帮扶工作先进单位”。这是我局第二次获此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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