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河网·黄河报 发布时间:2004-09-08 11:29 浏览次数:次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移交地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小北干流陕西河务局、黄河中游水文水资源局等驻陕单位合同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移交地方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已基本完成。
按照《关于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移交地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水利部的积极协调下,受黄委人劳局委托,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就黄委驻陕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纳入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问题积极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人事厅进行了联系,鉴于陕西省养老保险工作由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分别管理,在分别对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的两种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进行了解比较的基础上,考虑到黄委驻陕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的切身利益,经黄委人劳局批准,黄委驻陕单位的合同制职工参加陕西省人事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上中游管理局与陕西省人事厅就有关移交工作和缴费比例进行了积极协商。在陕西省人事厅的大力支持下,基金中心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黄河上中游管理局、黄河小北干流陕西河务局、黄河中游水文水资源局合同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移交数额和补缴数额的核定工作,于2004年5月17日同三个单位签订了移交协议,并进行了注册登记。
此次黄委驻陕事业单位共254名(在职252人,退休2人)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移交陕西省人事厅管理,其中,黄河上中游管理局127人,黄河小北干流陕西河务局69人,黄河中游水文水资源局58人。
至此,黄委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纳入沿黄省(区)管理的(除甘肃省境内的黄河上游水文水资源局的22名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移交工作在协商过程中外)人员达到了4084人。黄委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社会统筹工作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