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河网 发布时间:2004-10-22 14:52 浏览次数:次
根据黄委《关于印发2005年换发取水许可证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及时对黄河上中游流域换发取水许可证现场水量核定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结合管理范围战线长、范围大、情况复杂等实际情况,先后派出3个工作组,分别由水政水资源处负责同志带队,分两个阶段对管辖范围内黄委颁发的42套取水许可证、65个取水口进行了现场水量核定调研及2004年度取水许可证现场年审核验。目前,此项工作已初步完成。
第一阶段于9月16日至30日派出两个工作组,分别对宁晋陕蒙境内每个取水口逐一进行了现场年审核验和换发取水许可证水量核定调研,并对内蒙古、宁夏两自治区内新上项目水权转换试点工作做了深入调查了解。第二阶段于10月9日至17日派出了一个工作组,对青海、甘肃两省流域颁发证的取水口进行了现场年审核验和换发取水许可证水量核定。工作组每到一个取水单位(取水口),都采取座谈、现场查看的方式进行调研,现场查看取用水有关原始记录、取退水计量安装运行情况等,了解取用水、节约用水、水质监测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原则,在摸清省(区)地(市)县(旗)审批发证的许可取水量的基础上,参考各取用水法人单位原许可水量和近5年来的实际取(耗)水量,结合今后五年的发展需要核实其换证水量。对空占许可水量指标的予以核减,对取用水超过许可指标的灌区,要求提出具体节水措施,对多年不参加年审、不报或缺报取水报表的取用水单位,现场进行通报,要求尽快落实人员和岗位职责,做好水量统计上报工作。同时,要求各取用水单位,坚持节约用水和以水定发展的思路,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切实做到合理配置,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水量核定调研的同时开展了2004年度流域取水许可证现场年审核验工作,并对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了解了取水许可发证情况,与其沟通、协商、交换其境内取用黄河水量意见,为黄河上中游流域各取水口换发取水许可证水量核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