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河网 发布时间:2003-09-22 20:04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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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讯 为进一步深化黄委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推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促进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现代化进程。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和水利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黄委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近日,黄委印发了《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以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工资分配自主权,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和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环境,推动治黄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目标,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按劳分配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社会公益类、社会服务类、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分类组织实施,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多种工资分配形式。 《指导意见》要求委属各事业单位党组(委)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事业单位的分配制度改革要在定编定员定岗、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要规范分配制度改革的程序,建立分配约束监督机制。 《指导意见》指出,分配制度改革一定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解决改革过程中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稳步顺利推进,更好地发挥分配激励机制的作用,促进黄河治理开发事业的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