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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利委员会在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改革工作会议会议上典型发言(图)

来源:水利部网站 作者:黄委 发布时间:2004-11-30 08:20 浏览次数:

 

大力推进聘用制改革,创新用人机制
为"维持黄河健康生命"提供人才和机制保障

  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是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建立事业单位富有生机与活力用人机制的需要,是激励治黄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有效改革措施。我委事业单位的类型覆盖了事业单位的所有类型--基础公益类、社会服务类和经营开发类。委直属事业单位有15个,全委大大小小事业单位有260多个。在治黄队伍中,事业单位人员占64%,有17000余人;公务员占12%(按照公务员编制计算);企业人员占24%。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整个治黄事业的主体,情况复杂,特点鲜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改革任务艰巨,时间紧迫。现将我委一年来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体会、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试点先行,探索和积累改革经验
  按照水利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抓住重点,分类指导,逐步推进"的总体要求,我委于2003年7月16日召开了全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会议下发《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黄人劳〔2003〕43号)和《关于委属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黄人劳劳〔2003〕21号),对全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针对我委事业单位数量多、类型全、人员多和情况复杂的特点,确立了"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改革指导思想,选择各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作为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探索和积累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经验。首次确立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黄科院)和三门峡库区水文水资源局(以下简称三门峡局)作为基础公益类试点单位,新闻宣传出版中心(黄河水利出版社)作为社会服务类试点单位,信息中心作为经营开发类试点单位。
  首次试点从时间上分为两个阶段进行。从2003年7月开始,黄科院作为水利部和黄委的第一批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于2003年12月底前完成。其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由水利部人教司和黄委人劳局共同参与指导,其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经委人劳局审核,报水利部人教司批准后实施。从2003年11月开始,水文局三门峡库局、新闻宣传出版中心(黄河水利出版社)、信息中心作为黄委第二批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单位,于2004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批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在我委人劳局的指导下开展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其人员聘用实施方案报经人劳局批准后实施。
  黄科院、三门峡局、信息中心的改革试点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均已完成(黄河水利出版社因按照国家出版社事改企的精神,暂缓进行聘用制度改革试点)。2004年7月~8月我委对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黄河水利委员会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关于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暂行办法》两个配套办法。继这次水利部直属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后,从2004年11月起,全面启动我委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工作,到2005年12月底,全部完成委属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人员签约率达到应签约人数的90%以上。
  (二)明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适用范围与对象
  针对我委事业单位类型繁多、情况复杂的特点,我们在印发的《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黄人劳〔2003〕43号)中,要求事业单位要合理划分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对开展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范围和对象以文件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人员聘用制度适用的范围与对象,基础公益类事业单位:水文局、黄科院、移民局;社会服务类事业单位:黄河服务中心、黄河中心医院、新闻宣传出版中心;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经济发展管理局、信息中心。与以上事业单位建立了人事关系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人员聘用制度不适用于委机关、山东河务局、河南河务局、上中游管理局、水资源保护局、黑河管理局、山西河务局、陕西河务局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各级机关及其职工,企业单位职工。同时明确了以上事业单位没有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工作人员也要实行人员聘用制度。
  (三)突出重点,把握好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七个重要环节
  1、科学设岗,分类管理是推进聘用制度改革的先决条件。
  科学设岗是推行聘用制度改革的前提与基础。岗位设置要坚持以编定岗、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岗位总量太多,就会人浮于事、滥竽充数,起不到聘用制度应有的竞争激励作用;岗位总量太少,又制约优秀人才的正常晋升,不利于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因此,岗位设置一定要科学合理,要在人员编制限额内,根据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需要确定岗位和合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岗位设置确定后,要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编制《岗位说明书》,其内容要详细、明确、全面。
  黄科院按照岗位设置原则,依据承担任务和工作特点,岗位设置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按照流动性分为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非营利岗位和综合事业岗位。除工勤类岗位外,全院岗位设置a、b、c三级。a级为关键岗位,b级为重要岗位,c级为一般岗位。a、b、c三级岗位的设置比例为1:3:2。根据现有人才现状以及学科发展需要,参照其他同类科研院所人员结构调整比例,各级岗位按照负责、协助和辅助的原则分档。非营利岗位按三级七档设置(a0、a1、a2、b1、b2、c1、c2);综合事业(不含工勤类)岗位按三级七档设置(a1、a2、b1、b2、c1、c2、c3)。按照上述原则,全院非营利部分共设置岗位126个,其中设置流动岗位33个,占全院编制的26%;综合事业设置综合事业岗位262个,占全院编制的54%;机关管理部门共设岗位53个,占全院编制的11%;后勤服务岗位45个,占全院编制的9%。
  三门峡局根据水文水资源工作的特点将岗位分为:管理类、生产类和服务类。根据工作需要,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共设置固定岗位325个,其中管理类岗位44个,分为三级八档;生产类岗位271个,分为二级七档;服务类岗位10个,为二级六档。
  2、公开招聘,择优选人,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我委试点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改变了传统的计划进人模式,对新进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不拘一格选人才。我委试点单位对新招聘的工作人员,原则上都实行了人事代理制度,为规范对新进人员的招聘工作,我委拟制订下发《关于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暂行办法》,以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
  3、竞争上岗,择优聘用是推进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是推行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根本原则,按照岗位的职责要求,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对一般岗位人员实行双向选择,按职责权限层层聘用。试点单位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通过个人申请、竞争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核、领导集体研究等环节,实现平等竞争、择优上岗、动态聘用。竞争上岗做到了岗位、条件、政策、聘用结果公开。黄科院的人员竞岗率达到了93.5%,上岗率达到了93.5%。三门峡局的人员竞岗率达到了158%(316个岗位,498人竞争),上岗率达到了98%(311人上岗)。
  按照科技部、水利部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黄科院流动岗位上岗率要达到10%左右,为了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优秀科技人员从事治黄科研工作,促进黄科院的学科建设和发展,黄科院相继在光明日报、中国水利报、大河报、黄河报、黄河网、中国水利科技信息网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聘启示,对流动岗位人员采用学术报告、座谈答辩、专家评审的形式进行择优聘用,在流动岗位工作的专家达到了30人,聘请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2003年黄科院共引进博士后1人,博士生3人,硕士8人。
  4、签订合同是推进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需要。
  为规范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人事部、水利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我委专门研究制订了《黄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黄人劳劳〔2003〕27号),黄委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书要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内容合法、手续齐全的原则。《黄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中的条款是委属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人员签订合同时的必备条款,除必备条款外,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其他条款。
  在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基础上,试点单位与上岗人员均已签订了聘用合同,按合同进行管理。合同管理以工作岗位为基础,以岗位责任为核心。在签订合同时我们要求试点单位要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二是合同中规定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必须体现该岗位工作的特点,要考虑行业、单位、岗位的不同特点,在聘用的内容、形式、聘期上有所区别,不能千篇一律;三是合同的内容要简便、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黄科院于2004年9月6日专门举行了黄科院聘用合同签字仪式,共签订聘用合同287份(人)。三门峡局于2004年6月底与上岗人员全部签订了聘用合同,共签订聘用合同311份(人)。
  5、严格考核,能进能出是确保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必然要求。
  严格考核是推行聘用制度的重要环节,事业单位要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和岗位特征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标准要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量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聘用单位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工作实绩与考核工作态度相统一的方法。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积极鼓励职工创业绩、比贡献,从而达到奖励先进、教育后进,激励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治黄事业的目的。为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考核,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黄科院和三门峡局分别出台了《管理岗位聘用(任)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和《三门峡局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6、搞活分配是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核心动力。
  搞活分配是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我委根据试点单位的特点,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不同类别、不同岗位特点的岗位工资序列,在人员聘用制度改革中主要推行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分配制度。在分配制度改革中我委对试点单位规定了三条原则:一是要适应"岗变薪变"的机制。打破职工工资"只能升不能降,只能多不能少"的传统分配观念,把岗位薪酬作为工资分配的主要形式,在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二是要把工作业绩作为确定薪酬的主要依据。岗位薪酬可分为基础薪酬和业绩薪酬两个组织部分,基础薪酬用于保障在岗人员的基本生活,业绩薪酬完全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益情况确定。三是要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形式,允许事业单位在职务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项目完成人员和对生产有贡献的人员,允许事业单位经批准,高薪聘用拔尖人才,对有重大科技发明、贡献突出的人才实行重奖。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通过建立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拉大岗位分配之间的差距,分配向关键岗位、拔尖人才、业务骨干倾斜,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报酬。
  黄科院从激励人才和自身的实际承受能力出发,实行三元结构工资制度,即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基本工资即是目前事业单位正常发放的三项工资。岗位津贴按照所在岗位设定,拉开档次,向核心岗位倾斜。主要体现在岗位津贴标准的制定和津贴的发放办法两个方面,拉开了薪酬档次,收入分配上做到了能升能降。
  7、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是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关系的重要环节。
  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已成为制约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的重要瓶颈。我们对试点单位的聘用制度改革,要求不能把未聘人员简单地推向社会,要坚持以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未聘人员安置制度。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先挖渠、后分流的措施,通过内部转岗、培训上岗、创办经济实体、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妥善安置未聘人员。在妥善安置末聘人员的工作中,我们要求试点单位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
  为做好未聘人员的安置工作,黄科院专门出台了《未上岗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其第八条规定:未上岗人员应根据本人的业务特点,参加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培训时间、期限、内容和培训方式由人事劳动处负责组织实施。培训费由院支付75%,个人承担25%。第十二条规定:未上岗人员在基本待岗期间(一年内),发给国家规定的职务工资和职务津贴部分(原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组成的前两项)。持续待岗期间(超过一年)发给国家规定的职务工资部分。第十八条规定:聘用临时人员坚持先内后外的原则,鼓励优先聘用本院未聘人员。研究所(中心)聘用社会人员需向院上缴管理费,管理费为聘用人协议工资总额的100%。三门峡局也专门出台了《三门峡局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未聘人员安置管理办法》。这些办法和措施为妥善安置未聘人员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人员聘用制度改革不走样、不走调
  我委在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中,非常重视聘用制度改革的各项制度建设。邓小平同志曾说过"制度同人比较,制度更重要,要用制度管人。"我们把健全和完善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各项制度作为改革的重中之重,作为确保人员聘用制度改革不走样、不走调,平稳推进聘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制度保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我委研究下发了《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黄人劳〔2003〕43号)、《关于委属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黄人劳劳〔2003〕21号)和《黄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黄人劳劳〔2003〕27号)等文件。
  黄科院在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前研究出台了《黄科院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岗位管理实施方案》、《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招聘及聘用暂行办法》、《非营利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研究所(中心)领导干部选拔聘任暂行办法》、《流动岗位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岗位聘用(任)人员年度考核暂行办法》、《未上岗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机关岗位竞争上岗暂行办法》、《机关科级以上职位竞争上岗实施细则》、《机关一般岗位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等12个办法。
  三门峡局在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前研究出台了《三门峡局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三门峡局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设置方案》、《三门峡局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三门峡局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三门峡局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未聘人员安置管理办法》、《三门峡局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岗位考核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
  我委及黄科院和三门峡局出台的聘用制度改革的各种文件对保证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完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经验和体会
  (一)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是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的前提。在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中,我委结合全河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关于黄河水利委员会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黄人劳〔2003〕43号),明确了聘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坚持精心组织、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黄科院、三门峡局、信息中心三个试点单位的特点,分类进行改革,从而保证了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是保证聘用制改革顺利完成的关键。聘用制度改革关系到用人机制的重大变革,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黄科院是水利部的第一批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整个试点工作自始至终受到了水利部人教司的高度重视。水利部人教司对黄委的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并对改革中存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指导,确保了全委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圆满完成。
  (三)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政策和方案是聘用制度改革成功实施的根本保证。聘用制度改革具有全局性和系统性。为做到把握方向、突出重点,科学运作、平稳推进。我委试点单位从系统内到系统外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了不同层次的聘用制度改革座谈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编制了聘用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了各项配套政策。配套政策具有较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对聘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四)广泛宣传发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参与是聘用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的基础。对聘用制度改革的目标、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进行广泛的宣传,是广大职工理解与积极参与的基础;竞争上岗的公开透明和竞争结果的公平、公正,是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改革的动力;竞争上岗的最终结果是优胜劣汰,多出人才,出好人才,这是改革取得的最大成效。
  (五)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确保聘用制度改革顺利完成的先决条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是检验聘用制度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标准,是顺利完成聘用制度改革任务的关键所在。在聘用制度改革中我们始终把稳定放在首位,一个稳定的环境是搞好聘用制度改革的先决条件。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就谈不上改革,更谈不上发展。
  三、存在问题
  1、未聘人员的出口不畅。事业单位没有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机制,政策不配套,分流人员无保障、无出路,已经成为严重制约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因素。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机制如不尽快建立,将会严重影响到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成效,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流于形式或走过场。
  3、分配激励与经费支付能力之间的矛盾。我委总体上是作为一个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依据国家财政拨付的事业经费远远不能满足治黄实际需要,差额部分需要靠各单位的创收来弥补。由于我委治黄机构的流域和历史特性,人员多,战线长,单位负担重,创收能力差,国家财政拨付的仅能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工资。尤其是像水文局这些基础公益类的事业单位,行业特性和基层单位站(所)所处的位置决定了其创收能力十分有限,经费完全依赖国家财政拨款,经费严重不足,分配激励与经费支付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致使岗位薪酬无法全额兑现,分配激励达不到期望的效果,不利于留住人才和激励人才。建议把我委的基础公益类事业单位列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增加我委的财政预算。
  3、分配制度改革和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之间的矛盾
  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人发[2000]78号)中规定:"对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的,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搞活内部分配;对国家逐步减少经费拨款的,经批准,逐步加大内部分配自主权;对经费完全自理的,允许自主决定内部分配。对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要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制度,搞活内部分配。"这些规定都是一些原则性、宏观性的规定,要打破事业单位现行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一个全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对一个事业单位来说,有很多影响因素,如经费支付能力、政策支持力度、单位的接收能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存在许多不稳定性等。分配制度改革往往是上级一厢情愿,而改革单位不积极、不情愿。因而分配制度改革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四、下一步的工作
  黄委是一个大型的事业单位,所属事业单位的数量大、类型全、人员多,情况复杂。在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中,要始终坚持自上而下、循序渐进、平稳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安排是:
  1、研究出台改革方案,进一步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
  在总结改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水利部聘用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黄委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黄委关于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暂行办法》两个配套办法,《实施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等。
  2、排定时间表,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
  我委决定从2004年11月起全面启动全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改革,平稳有序,稳步推进,计划于2005年底全部完成,全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数要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委属事业单位聘用制进一步正常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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