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05-05-13 08:22 浏览次数:次
●全总每年拨200万元专款 ●各地也要组织职工疗休养
人民网北京5月12日讯 记者潘跃从11日在京召开的首届全国工会疗休养活动推介会上获悉:全国总工会已制订《关于组织劳动模范在疗休养基地活动的管理办法》,计划每年拨款200万元人民币作为专项经费,对劳模疗休养活动予以补助。此举表明,工会组织劳模疗休养活动走向制度化。
今年,全国总工会将首次组织2000名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到工会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进行疗休养。据介绍,全国总工会自2000年开始,每年组织劳模到北戴河和青岛休养,5年来共有550名劳模参加了全总组织的休养活动。劳模疗休养基地的建立和劳模疗休养活动制度化的形成,将使更多劳动模范享有参加疗休养的机会。
全总日前从工会系统的130多家工人疗休养院中筛选确定了12家作为首批劳动模范疗休养基地。
全总发出通知,就组织劳动模范到劳模疗休养基地开展疗休养活动进行部署。通知要求各级工会高度重视劳模疗休养工作,根据劳动模范的身体状况、工作情况制定疗休养计划,积极组织落实。除全总组织的2000个名额外,各地还要积极组织其他各类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广大职工群众进行疗休养活动,同时,在资金和物质条件方面给予适当的补助和扶持,支持和帮助劳模疗休养基地的建设,不断提高为劳动模范和职工群众提供疗休养服务的水平。
《人民日报》 2005年05月13日 第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