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布时间:2005-11-29 08:48 浏览次数:次
复查结果表明,我国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年电量为60829亿千瓦时,平均功率为69440万千瓦;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54164万千瓦,年发电量24740亿千瓦时;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40180万千瓦,年发电量17534亿千瓦时。截至2004年底,已开发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年发电量3310亿千瓦时。
此外,本次复查工作还对台湾水力资源进行了调查,主要成果为:理论蕴藏量年电量为1020.7亿千瓦时,平均功率1165.2万千瓦;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504.8万千瓦,年发电量201.5亿千瓦时;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383.5万千瓦,年发电量138.3亿千瓦时。到2002年底,已在建水电站装机容量为200.5万千瓦,年发电量为59.3亿千瓦时。
复查发现,我国水力资源的特点,除总量丰富,居世界首位外,还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水力资源在地域分布上极不平衡,总体来看,西部多、东部少;大多数河流年内、年际径流分布不均,丰、枯季节流量相差较大;水力资源集中于大江大河,有利于集中开发和规模外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