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商报 发布时间:2003-10-21 16:04 浏览次数:次
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将放宽地域限制、年限和外语要求
本报讯(记者 李琳 陈有谋 许瑾)记者昨日从省人事厅获悉,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将有重大变化,与以往的条件相比,放宽了地域限制、年限和外语要求,更加注重个人的实践业绩。
外地人员也能在陕评职称
日前出台的《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试行)》规定,允许各类所有制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称。民营、三资、外资、私营等各类所有制单位享有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同样的职称评审政策。允许外地在陕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对户口、人事关系不在我省的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凡来陕工作一年以上,符合我省职称申报晋升条件的,可不受户籍、档案、岗位职数的限制,由所在单位按有关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符合我省破格申报条件者,可以破格申报晋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突出人才不受学历资历限制
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高教和中等职业教育系列除外),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含5年)。从2005年起,省、市级单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大专学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外语免试条件放宽
申报晋升职称人员(科研、高教除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外语考试: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含外语大专);1979年12月31日以前大中专院校毕业参加工作者,或女50岁,男53岁;获得博士学位;在山区县及县辖乡镇(除市区所在地)连续工作满20年,在平原县连续工作满25年;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在国外学习连续2年以上。
在野外及县域地区从事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工程施工、农业、林业、牧业等专业技术人员连续从事本专业8年以上,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时,参加全国外语考试可降一级档次。
高职不再一次定终身
我省即将出台《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审验办法(试行)》将打破职称终身垄断。《办法》预计2004年1月1日起即可施行。
《办法》指出,全省高级职称系列满5年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要进行审验。对通过审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分别间隔5年后再次审验。对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者可适当放宽。对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及以上人员,在任职期间综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办理免审手续,按合格对待。
审验主要内容参照申报所任职称条件,审核任现职以来履行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专业理论、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出勤考核、继续教育等情况。审验将采取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按权限评审和批准的方式进行。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现有职称政策由单位自主聘任;对审验未合格者在现有的专业技术资格基础上低聘一级或取消任职资格并收回职称证书,第二年度可允许重新申报。
符合审验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提供资料参加审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审验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现任任职资格,按照职称评审工作管理权限,低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取消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