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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正书在流域机构依照公务员管理实施工作会上的讲话

来源:水利部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3-10-24 16:39 浏览次数:

 


同志们:
  部党组十分重视流域机构机构改革工作,并将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确定为流域机构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2001年部党组研究通过的《流域机构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流域机构的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后依照公务员管理"。为此,我部多次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并到黄委和海委等流域机构调研。人事部等国家有关部门对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给予了充分的理解和支持。今年6月17日,人事部批复同意我部7个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这是继《水法》确立流域机构法律地位、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明确流域机构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之后流域机构改革的又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流域机构改革和建设的重视和加强。
  为顺利实施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实施工作会,主要任务是对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实施工作作动员和部署。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流域机构机构改革的简要回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水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水利的发展和改革实现了一系列重大跨越。在投入上,1998年以后,中央水利投入大幅度增加,五年来中央水利基建投资总额达1786亿元,是1949年到1997年水利基建投资的2.36倍。国家共发行国债6600多亿元,其中用于水利建设1258亿元,约占五分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党中央水利工作方针的确立,全社会对水的广泛关注、治水思路的调整、水利工作领域的拓展,对水的管理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几年来,水利改革逐步深入。在基本完成在京直属单位机构改革、部属水利社团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实行了部直属企业与机关的脱钩。调整了水利高等院校的管理体制,积极推进了水利勘测设计单位的改企建制,完成了部属科研院所的归并和调整,水利非营利科研机构改革进展顺利。总体上看,初步理顺了部及所属单位政、事、企、社的关系。
  改革流域管理体制,是改革水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江泽民同志在黄河治理开发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坚持依法治水的原则,研究制定有关法规,依法调整和规范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中各方面的关系,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水资源,严格监督执法,逐步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适应21世纪治理开发要求的新型流域管理体制。这为改革流域管理体制指明了方向。新《水法》为改革流域管理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改革流域管理体制,就是要以流域为单元,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流域管理体制。多年来,流域机构在流域规划与治理、水资源管理和保护、防洪抗旱、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促进流域内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例如:流域机构责、权不统一,不能行使有力的监督管理和进行有效的协调,不利于实现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流域机构长期内部政事企不分, 行政地位不明确,缺乏生机与活力;人员结构不够合理,负担沉重。流域机构只有进行改革,建立有效行使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责的体制和机制,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水行政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其派出机构的作用,才能真正实现对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可持续利用,适应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部党组对流域机构机构改革非常重视,汪部长在1999年水利厅局长会议上提出了事业单位改革的四种模式,其中就提出了流域机构改革的基本思路。其后,汪部长在多次会议上提出了要对流域机构进行改革。根据汪部长的指示,部有关司局会同流域机构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1999年6月,部人教司提出了《流域机构机构改革的初步意见》。2001年,部成立了流域机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就机构改革有关问题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门讨论。2001年4月,经部党组研究批准,我部下发了《流域机构机构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流域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思路和改革的基本内容。流域机构改革就是按照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治水的原则,调整和规范江河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中各方面的关系;进一步确立流域机构的法律和行政地位,强化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以内部政事企分开为重点,分类改革,稳步推进,逐步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权责统一、精简效能、充满生机和活力,适应水利改革和发展的新型流域管理体制。2001年4月6日部召开了流域机构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会后,各流域机构按照《流域机构机构改革指导意见》分别研究提出了机构改革方案。
  2002年4月,报经国务院领导同意,中央编办批复了我部7个流域机构的"三定"调整方案。据此,我部对各流域机构的机构改革方案进行正式批复。各流域机构机构改革全面开展,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关于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问题,按照部党组关于《流域机构机构改革指导意见》,2001年7月和2002年6月,我部先后两次致函人事部,通报了我部流域机构机构改革情况,并申请流域机构的各级机关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今年6月,人事部批复了7个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至此,流域机构机构改革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均得到落实。
  二、流域机构机构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各流域机构普遍认为,这次流域机构机构改革与以往的机构改革不同,这是自流域机构成立以来,涉及面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机构改革,不仅精简了机构和人员编制,而且解决了多年来制约流域机构发展的一些关键问题,必将对流域机构的改革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一)行政地位和法律地位得到明确
  明确了流域机构的行政地位和法律地位是这次改革的最大成果,为流域机构依法治水奠定了坚实基础。流域机构虽然成立了几十年,但行政法律地位一直不明确,在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上不能行使有力的监督管理和进行有效的协调,难以适应依法治水的需要。2002年中编办批复的流域机构"三定"方案,是第一次由国家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复的流域机构"三定"方案;是国家第一次正式明确流域机构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确定了流域机构的行政地位;是国家第一次将流域机构的事业编制正式分为行政执行人员编制和公益事业人员编制。同时,《水法》中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和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这使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得到明确。行政地位和法律地位的明确,使流域机构可以按照法律法规依法治水,在职责范围内更好地履行水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理和保护流域水资源。
  (二)水行政管理和水资源统一管理职能得到强化
  过去流域机构的"三定"方案,基本是与水利部一一对应的,虽然面面俱到,但既无权威性,也不能突出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与1994年相比,中央编办此次批复的"三定"方案增加或拓宽了流域机构在水行政监察和执法、有关规划的编制或审查、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流域水资源保护、防汛抗旱调度、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国有资产管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等9个方面的行政职责,并且批准成立了长江采砂管理局和水政执法总队,在职能、机构、编制上都保证了流域水行政管理和水资源统一管理职能的强化。
  (三)内部实行了政事企分开,初步理顺了三者关系
  长期以来,流域机构一直是大事业单位的管理模式,内部政事企不分,行政地位不突出,难以集中精力履行好国家赋予的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责;所属事业单位依赖性过强,社会化程度不高;所属企业不少沿用事业管理模式,人员和资产不分,难以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此次机构改革初步实现政事企在职能、机构、编制、人员、资产上的分开,理顺了三者的关系。
  (四)精简了机构和人员,优化了结构,为建立精干高效的水行政管理机关奠定了基础
  经过改革,流域机构机关的机构和人员得到了精简。目前,7个流域机构机关内设机构由95个精简到84个,精简比例为11.6%;委属事业单位由132个精简到70个,精简比例为47%;流域机构人员编制由45047名精简到35484名,精简比例为21.2%。同时,流域机构人员结构得到了优化,干部的素质得到了提高。可以说一支精简、精干、高效的水行政管理的干部队伍正在逐步形成。
  (五)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机构改革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平台,促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各流域机构将机构改革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大力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使机构改革既较好地适应了水利事业发展的要求,又有力地推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
  三、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意义
  人事部批复同意7个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范围涉及流域机构的委(局)机关、水资源保护机关、省市县河务管理局(处、所)机关和各级水政监察专职工作人员,人数达6380人。这是自国家1993年实施公务员制度以来,人事部批准依照公务员管理涉及机构和人数最多的一次,这对确立流域机构的行政地位、有效地行使流域水行政主管职责、建立起高素质的水行政管理队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逐步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权责统一、精简效能、充满生机与活力,适应水利改革与发展要求的新型流域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的条件。有的流域机构将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后总结为五个"新",即:新的规格、新的性质、新的职能、新的模式和新的身份。这种概括反映了实际。归纳大家的认识,我认为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意义主要有下面几点:
  (一)实现了人员身份与流域机构的职责、地位、机构性质相适应
  2002年中编办批复流域机构"三定"方案明确:流域机构作为水利部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和授权区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流域机构作为水利部的派出机构,理应同水利部一样列入行政序列。同时,在《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流域机构的法律地位,防洪调度、河道管理及取水许可管理等水行政管理和水资源统一管理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行政地位和法律地位的明确,其从事水行政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身份。但流域机构自成立之时就定性为事业单位,各级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工作人员是事业编制,按事业单位性质管理,管理人员身份与所行使的职责不相符,在开展工作时,在协调地方、部门工作中有许多困难,不能有效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难以行使水行政主管职责。
  此次人事部批复同意7个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流域机构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在身份上体现了流域机构的法律和行政地位,体现了流域机构作为派出机构的机构性质,使流域机构的人员身份与其职责、地位、机构性质相适应,为流域机构行使有力的监督管理和进行有效地协调,建立权威、高效、协调的流域管理体制创造了条件。
  (二)有利于流域水行政管理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加强
  按流域管理水资源符合水的自然特性和多用途性。流域机构是按照水的自然流域特性而设立的水的管理机关,是实现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的组织保障。在实现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中,流域机构是站在整个流域的宏观角度和广泛征求地方的意见基础上来进行的,是科学和客观的。但由于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涉及流域内各省(区)、各部门、上下游、左右岸的切身利益,加之长期以来的部门分割、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弊端,流域机构一直是事业单位,没有能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难以实现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致使流域内水资源利用不均衡,上下游、左右岸因水引发的水事纠纷不断,水污染得不到有效防治,严重威胁流域内的人民生产和生活,也制约了流域经济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要实现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必须强化流域机构水行政主管地位,加强流域机构的水行政管理职责。
  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后,使得流域机构执法人员的身份与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相符合,有利于流域水行政管理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加强。
  (三)促使了流域机构内部政事企进一步分开
  中央和国家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社会化,事业单位不可能长久承担行政职能。中编办已经明确批复流域机构是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从长远看,流域机构各级机关必须成为行政机关或是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才能与其承担的行政职能相适应。而流域机构一直是政、事、企三者组成的事业单位,在人员管理上政事企不分,人员和编制混用,造成缺乏应有活力、人员结构不合理、负担沉重等问题,使得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不能很好地承担起水行政管理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职责。
  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后,进一步促使流域机构内部政事企分开,使得流域机构机关成为真正的派出机构,可以集中精力专门从事水行政管理;所属事业单位要为流域机构提供决策依据、技术支撑和基础服务;所属企业要作为独立法人,自主经营,成为市场主体,并承担流域机构赋予的公益性任务。这为流域机构建立精干高效的水行政管理机关创造了良好条件。
  (四)为流域机构自身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国家事业单位改革正在积极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遵循政事企分开的方向,合理划分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的职责;推进事业单位社会化;推行多样化的分类管理,把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控制在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范围内,精简"吃财政饭"的人员。如果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不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依旧定位为一般事业单位,那么,将会使流域机构与其他事业单位一样朝着逐步社会化、经费逐年减少、面向社会自谋生路的方向发展。现在人事部批复同意7个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后,使得流域机构各级机关工作人员的经费有了基本保障,为流域机构自身生存和发展创造了条件。
  四、对做好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的几点要求
  这次会后,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将进入实施阶段。在具体实施程序上,采取先委(局)机关,后省局、市局、县局河务管理机关的步骤进行。在实施时间上,争取年底前完成,部分流域机构如所属的基层单位比较多、年底前完成确有困难的,可在报部同意后,适当延迟,但最迟不得超过2004年3月底。
  首先,统一思想认识
  大家回去后,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首先是要统一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思想认识,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流域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上来,统一到建立有效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的目标要求上来,统一到部党组关于流域机构机构改革的精神上来。改革能否顺利实施,依照公务员管理能否平稳过渡,关键是思想认识要到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要到位。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到位了,就会积极主动有效地组织改革。全体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起来了,就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并以积极的态度参与改革。因此,要重视并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
  第二,做好工资套改工作
  根据人事部要求,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后,必须将现在执行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为机关工资制度。将现行流域机构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套改为公务员工资后,基本工资会出现不同程度的降低。工资套改问题牵涉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实施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大家回去后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做好此项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套改,精心测算,稳妥进行,争取使大家的整体收入不降低。同时,希望大家要从全局着眼 、从长远着想正确对待这个问题,流域机构现在是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能上履行的是行政职能,在待遇上也应该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行政机关的待遇执行。从长远发展看,依照公务员管理后,其工资按照公务员职级工资制执行,有利于流域机构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
  第三、平稳做好人员过渡工作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人事部要求此次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原则上必须具有干部身份并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但目前在流域机构的各级机关中尤其是基层机关现有机关人员中,具有干部身份且学历在大专及以上的人数较少,有的甚至是高中或初中学历,还有许多是工人身份多年在机关干部岗位上工作。尽管人事部在这个问题上给予了倾斜政策,但还会有少数人员将要转岗分流。必须做好这部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让他们正确对待自己岗位的变化,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同时要努力探索人员转岗安置的新途径,妥善安排好转岗人员。
  第四,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纪律要求
  各流域机构的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起机构改革的领导责任,把握方向,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统一制定方案,研究解决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中出现的各种实际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亲自抓,确保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平稳过渡,使流域机构机构改革目标得到全面实现。
  同时,各流域机构要严格纪律要求,要严格按照行政执行人员编制控制数及领导、非领导职数配备人员,严禁超编制、职数配备人员。现在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实施工作完成前,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严格控制进人,严禁突击提拔干部。各流域机构的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实施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五、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流域机构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要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既要按照部党组的要求着力积极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承受能力。在具体实施工作期间,要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工作人员尤其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服从大局,维护大局,忠于职守,保证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同志们,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流域机构各级机关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实施工作,为逐步建立符合中国国情、适应新世纪江河治理开发要求的新型流域管理体制而努力奋斗,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liub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