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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动态
陕西设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每年1.5亿元
来源:中国水利网
作者:秦延安
发布时间:2006-12-01 09:06
浏览次数:次
陕西省政府日前出台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决定从今年开始,每年设立1.5亿元的省级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并逐年增加,沿渭各级政府也将建立本级的治渭专项资金,加大治污投入力度,确保用5年时间,使渭河水环境恶化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
渭河是陕西的母亲河,目前,渭河已经是有水皆污,严重的影响着沿河两岸群众的生活生产。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陕西省日前出台了《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意见》,决定从2006年起,省上将设立每年1.5亿元的省级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并随着财力增强逐年增加。
《意见》要求,沿渭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渭河流域重点治污项目建设给予重点扶持,并建立本级政府的治渭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同时,要落实好《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的治污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和企业资金,多渠道投入。在治污中,要强化项目审查,严格高耗水、高耗能、重污染企业的准入条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把调整产业结构、淘汰关闭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作为优化结构、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抓好,并限期完成。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从2007年下半年起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限定各类企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数量,禁止无证排污及超标、超总量排污,力争用5年的时间,使渭河水环境恶化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沣河、皂河、新河、小韦河、涝河、尤河等渭河重点支流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前渭河干流基本消灭劣ⅴ类水质,入黄断面达ⅴ类水质。沿渭城市附近河流解决黑臭问题,1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入渭河流断面达到功能区划要求。2010年年底前,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二级)达到70%以上,所有县城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并投入正常运行;大、中城市及有条件的县区要建设污水回用设施,中水回用率平均达到30%以上。沿渭各市、区、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责任编辑】张西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