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 2007-01-23 第14版 ) 发布时间:2007-01-23 09:23 浏览次数:次
(中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党组)
在纪念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治理黄河60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了黄河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明确指出了新时期黄河治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要求进一步把黄河的事情办好,让黄河更好地造福中华民族。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事业继续推向前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在河流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是努力消除水害,合理开发水资源,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与河流生存的要求,真正做到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河流和谐相处。
黄河是一条极为复杂难治的河流。20世纪90年代,随着流域及相关地区人口持续增加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在洪水威胁、水土流失等重大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的情况下,黄河又出现了严重的水资源危机。1990年至1999年黄河下游年年断流,再加上沿河废污水排放量剧增,极大地影响了两岸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破坏了流域的正常生态系统,严重制约了流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面对黄河严峻的生存危机,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提出了“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治河新理念,并据此构建了新的治河体系。旨在以实现人与河流和谐相处为目标,解决黄河水少沙多、水沙关系不协调等问题,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实现黄河流域经济、社会、生态的和谐发展。按照这一目标,经过探索和实践,实现了黄河连续7年不断流,调水调沙,黄河粗泥沙处理,标准化堤防建设,“数字黄河”、“模型黄河”建设等重要成果。
谋求人与河流和谐相处
胡锦涛总书记批示中明确要求,要实现人与河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人与河流和谐相处,首先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确立人与河流和谐相处的治河新理念,正确处理开发利用河流与善待保护河流之间的关系。
坚持人与河流和谐相处,要进一步树立可持续发展水利的新理念,并以此为指导对人类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防止人类对河流的过度干预。作为流域机构,要当好河流的代言人,强化对河流的管理与保护职能,承担起保护河流的责任。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诸多问题,仍然不可避免地要开发利用水资源。但这种开发利用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必须符合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必须以河流的健康生命为前提。
坚持人与河流和谐相处,必须强化自律意识,建设节约型社会。我国水资源严重不足,与河流和谐相处,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只有建设节水型社会,把节约用水放在优先的位置,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和效益,才能够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
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科学规划对于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和规范作用。2002年国务院批复的《黄河近期重点治理开发规划》,明确提出了“上拦下排,两岸分滞”控制洪水,“拦、排、放、调、挖”处理和利用泥沙的基本方略,促进了新时期黄河事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科学技术日新月异,资源环境形势严峻。综合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水利为指导,力求统筹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努力解决黄河防洪、防断流、防污染以及河床淤积抬高等一系列问题,不断认识和发现黄河蕴含的自然规律,并及时准确地认识和解决黄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要以人与河流和谐相处为目标,重视河流自身的健康发展,充分考虑河流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要高度重视水环境生态问题,坚持环境友好、生态平衡,以及防汛和抗旱、水量和水质、开源和节流并重的原则,真正实现以黄河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流域以及有关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要继续致力构建黄河水沙调控体系,加快下游标准化堤防建设和河道整治步伐,进一步提高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努力实现“堤防不决口,河道不断流,污染不超标,河床不抬高”。
加强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
建立和完善统一的流域管理体制,对黄河水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是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关键,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黄河60年的成功经验之一。长期以来,这一体制为有效协调各部门、各省(区)间的关系,解决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黄河安澜、推进流域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在水资源十分紧缺的黄河流域,实行水资源统一调度与管理,对于缓解日趋尖锐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是十分必要和有效的。1999年根据国家授权,黄河水利委员会对全河水量实施统一调度,通过强化管理、科学调度、优化配置,在各方面的通力协作下,及时化解了一次次断流危机,实现了黄河连续7年不断流,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2006年8月国务院颁布实施的《黄河水量调度条例》,把黄河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进一步系统化、法制化,为黄河水量统一调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当前,黄河还存在水资源供需失衡、洪水威胁、水体污染、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复杂问题,而这些问题又牵涉到上中下游、区域之间各个方面的利益冲突。流域内战略性骨干工程、规划布局,全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环境的有效保护等,协调的难度越来越大,特别需要建立起更加权威、高效、统一的流域管理体制,从而保证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我们要继续深入探索黄河的基本规律,维持黄河健康生命,进一步把黄河的事情办好。在党中央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引下,经过长期努力,黄河一定能实现长治久安,更好地造福中华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