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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个人申报职称不再需单位出具意见

来源:新华网 作者:姚莉莉 郭嘉玮 发布时间:2003-11-13 22:25 浏览次数:

 

 

  

    新华网海口11月12日电(姚莉莉、郭嘉玮)记者从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海南省职称评审首次实行人才评价社会化,从今年起申报职称不再需单位出具意见。

 

    往年进行职称评审时,人事部门要求申报人出具用人单位的推荐意见,而个别单位因与申报人有摩擦,故意拒绝出具意见,给申报人设置门槛。为此,海南省从今年起全面实行人才评价社会化,申报人申报职称时不再由用人单位出具推荐意见。

 

    与此同时,为了适应社会化人才评价的需要,海南省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对25个系列的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重新进行修订,人才评价更加注重实际工作能力与业绩。

 

    修订后的条件允许有突出贡献、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高中级资格,破格人员与正常晋升人员均采用统一评审标准。新条件还增加了硬化量化指标,进一步突出实际工作能力与水平,并根据不同岗位特点,调整有关工作业绩、成果数量、论著等的指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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