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利部 发布时间:2004-05-19 16:29 浏览次数:次
为适应新形势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要求,提升全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平,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水利部决定于今年开始在全国范围 内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活动。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建设将实行申报制,达标一批,验收一批,命名一批。建成后的示范区内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程度达到80%以上,土壤侵蚀量减少60%以上,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植被保存率达到80%以上,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认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民收入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