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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防汛责任依法追究
来源:水利部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4-06-01 10:42
浏览次数:次
西安防汛责任依法追究
2004-06-01
在今年的防汛工作中,陕西省西安市将对因防汛责任未落实、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者,追究法律责任。
西安市是闻名中外的文化古都,区内有渭河、沣河、灞河、黑河等多条河流。西安市防指要求各区县、各部门要依照《防洪法》和省政府批转的《关于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要坚持实行防汛包干责任制,继续推行水库防洪行政领导责任卡制度。要将落实堤防巡查抢险责任制,建立渭、灞、沣、黑等主要河流堤防巡堤查险责任制,落实巡查队伍职责。要建立严格的防汛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对因防汛责任未落实或玩忽职守、麻痹大意、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者,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雷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