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黄河网 发布时间:2005-02-04 08:23 浏览次数:次
群众投工承诺制
以村为范围实行群众投工承诺制和一事一议制。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并不是不让农民出工,而是取消行政命令的做法,让村集体或农民合作组织走上“前台”,由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直接做农户的组织、协调工作,通过优惠政策、灵活机制、资金扶持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来引导农民投入治理。陕西省陇县,在省、市治理任务下达后,由县水保重点项目办向各流域乡镇下发治理任务及用工计划,及时将任务分解到有关村组,村组召开村民大会大力宣传动员,让群众对投工、用工情况作出承诺,最后由乡镇出具书面承诺报县水保办,确保用工及时、投劳充足。该县2003年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水保项目,在投工承诺制的保证下群众实际投工占计划用工的96%。定西市通过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加快了梯田化进程,其主要做法是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按照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召开群众大会宣传、讨论,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采取农户签名的方式,承诺在工程实施中投工投劳,再由村委会形成书面承诺报乡镇政府和县水保部门,按乡里梯田统一规划确定的施工地点,集中连片兴修,每户完成2~3亩建设任务。通过上述办法,不少乡、村已实现了梯田化。
工程建设公示制
推行工程建设公示制,增加项目建设的透明度。山西省吕梁地区在网上公开进行坝系招投标,在工地上做工程公示牌。宁夏回族自治区从2004年开始,在海原、西吉、隆德、彭阳、原州和盐池等6县(区)的淤地坝建设中,各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将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任务、国补资金、所需群众投劳、建后管理责任单位等主要内容以布告等形式向项目区群众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陕西渭南等地推行公示制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由于工程建设战线长,涉及到几个村庄,一般采用文书形式向有关村组送达,召开群众大会公布;淤地坝等单项工程,工程相对集中,一般受益村只有一个,大部分地方采用公示牌的形式,树立在工程显要地方进行公布。并在规划编制、计划批复、建设标准和竣工验收等四个方面公开,同时接受审计部门审计。
群众参与规划
推行群众参与式规划。群众参与规划的方式和程度,对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影响很大,决定着群众是否乐意投工以及工程建设的成败。陕西榆林地区的乡村干部和群众参与淤地坝系规划的程度较高,其中坝址选择参考群众意见达50%以上,其效果比较明显,群众投工和淹没损失等容易处理。具体做法是:首先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有关要求选定项目区,收集有关资料,了解项目区内地域特点和社会经济情况;其次规划过程中,广泛听取乡村干部群众意见,提出初步方案后再将情况反馈给群众,征求意见后进行科学编制。第三是在规划的关键环节设置群众参与的途径,如开村组座谈会,确定治理的重点和措施,向群众发征求规划编制情况意见书等。经过“两上两下”,领导了解了群众的要求,群众理解了领导的意图,从而使规划更为合理。第四在措施配置上,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优先安排与群众脱贫致富关系密切的措施,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看法,多采纳群众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有不同意见的群众,耐心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做到思想上统一、行动上一致。
通过群众投工承诺制、工程建设公示制和群众参与规划等新机制的推行,把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与破解水土流失难题、水土流失防治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工作更广泛、有机地结合起来,更好地满足了治理区群众粮食、燃料、增收、水保障和环境等多方面需求,更好地服务了“三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工程质量,加快了工程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