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5-04-07 09:32 浏览次数:次
近日,记者就如何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水资源与环境专家李佩成。
李佩成现为长安大学教授,国际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与环境研究培训中心主任。
谈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如何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个话题,李佩成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人生在世有两个关系必须处理:一个是人与人的关系,另一个是人与自然的关系。所以,从古到今,政治家、哲学家、教育家都在教导人们正确处理这两个关系。
当前,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一个开发资源,改造自然,再造山川秀美的热潮在全国迅猛发展,伤害自然以及遭受自然报复的事件也在增加。在这种形势下,中央做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指示,教育人们正确地处理人与自然的矛盾,减少人对自然的破坏和自然对人的报复,从而形成一个和谐的社会。
记者:您说到要形成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局面,需要做出不懈的、巨大的努力,这些努力包括哪些方面?
李佩成:如何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有几点是十分重要的。一是要正确地认识自然,认识自然规律。“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是孙子兵法所说的克敌制胜的法宝,其实对自然的改造并达到与其和谐相处、发展也是一样的道理,首先要尽量深入地认识人们面对的自然,认识它的规律。这就需要进行调查研究,进行科学的探察,进行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防止浮躁和粗枝大叶。这就是中央强调科学发展观,提倡调查研究的目的所在。
二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同时重视科学试验。勤劳智慧的中国人民对自然有过长期的观察,积累了改造自然并与自然和谐相处、发展的丰富经验,都江堰、苏州园林、黄土高原的梯田……这些都是前人改造自然并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成功范例。它们产生于前人对客观事物的正确认识和对其规律的深入把握,也是千百年反复实践认识的结果。我们应当认真总结。在强调以史为鉴的同时,还要强调调查研究,强调科学实验,强调在继承和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不要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口号化、简单化。
三是要提倡百家争鸣。“真理越辩越明”。要想作到正确地认识自然和科学地改造自然,还有一个法宝就是学术上的百家争鸣!要让大家发表意见,让人家提问题,不要一言堂。
记者:那么,人类改造自然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又是什么关系?
李佩成:我认为,和谐相处从哲学上讲是相对的,而矛盾和差异是绝对的。但作为生态主体的人的责任,在于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建立一种互不伤害的关系。从科学层面谈,和谐相处就是按自然规律对待自然。但无论怎么说,人类对自然的改造从古到今,直至未来都是不会停止的。否则,不断增多的人类的衣食住行如何解决?所以说,改造是绝对的,不要回避,问题在于如何改造。
“和谐相处”,我认为,就是在改造过程中要按自然规律办事,因势利导,在变更自然不适合甚至有害于人类生存的条件时,要排除损毁性的或引发生态灾难的粗暴行为,使人与被改造的自然对象处在相伴相生,蓬勃共荣的态势中。
无数事例都可证明,科学地认识自然和正确地改造自然之间,可以实现辩证的统一,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最终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天蓝、地绿、山清、水秀、人富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