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 黄河水利委员会西峰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网站!

网站地图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历史栏目 > 部委规定

关于印发《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中国水保生态建设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04-05-18 08:30 浏览次数:

       

 

 

水保[2004144

 

 


关于印发《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

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黄河水利委员会,山西、内蒙古、河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省(自治区)水利厅:

为了加强和规范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效益,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联合印发的《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淤地坝工程特点,我部制定了《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於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我部水土保持司。

附件:《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淤地坝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责任编辑】张西宁